道教十戒(道教的十誡) 與十四持身之品
天尊言: 善男子、善女人,能發自然道意, 來入法門,受我十戒、十四持身之品, 則為大道清信弟子,皆以勇猛飛天齊功, 於此時進心不懈退者,即超凌三界,為上清真人。 十戒: 一者不殺,當念眾生; 二者不得妄作邪念; 三者不得取非義財; 四者不欺,善惡反論; 五者不醉,常思淨行; 六者宗親和睦,無有非親; 七者見人善事,心助歡喜; 八者見人有憂,助威作福; 九者彼來加我,志在不報; 十者一切未得,我不有望。 次說 十四持身之品: 與人君言則惠於國, 與人父言則慈於子, 與人師言則愛於眾, 與人臣言則忠於上, 與人兄言則友於弟, 與人子言則孝於親, 與人友言則信於交, 與人夫言則和於室, 與人婦言則貞於夫, 與人弟言則恭於禮, 與野人言則勤於農, 與賢人言則志於道, 與異國人言則各守其域, 與奴婢言則慎於事。 天尊言: 修奉清戒,每合天心,常行大慈,願為一切, 普度厄世,謙謙尊教,不得中怠,寧守善而死, 不為惡而生,於是不退,可得拔度五道, 不履三惡,諸天所獲,萬神所敬, 長齋奉戒,自得度世。 而為偈曰: 一切修學人,誓願成真道。 慈悲念戒文,道聲斷煩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