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教十戒(道教的十誡) 與十四持身之品
天尊言:
善男子、善女人,能發自然道意,
來入法門,受我十戒、十四持身之品,
則為大道清信弟子,皆以勇猛飛天齊功,
於此時進心不懈退者,即超凌三界,為上清真人。
十戒:
一者不殺,當念眾生;
二者不得妄作邪念;
三者不得取非義財;
四者不欺,善惡反論;
五者不醉,常思淨行;
六者宗親和睦,無有非親;
七者見人善事,心助歡喜;
八者見人有憂,助威作福;
九者彼來加我,志在不報;
十者一切未得,我不有望。
次說十四持身之品:
與人君言則惠於國,
與人父言則慈於子,
與人師言則愛於眾,
與人臣言則忠於上,
與人兄言則友於弟,
與人子言則孝於親,
與人友言則信於交,
與人夫言則和於室,
與人婦言則貞於夫,
與人弟言則恭於禮,
與野人言則勤於農,
與賢人言則志於道,
與異國人言則各守其域,
與奴婢言則慎於事。
天尊言:
修奉清戒,每合天心,常行大慈,願為一切,
普度厄世,謙謙尊教,不得中怠,寧守善而死,
不為惡而生,於是不退,可得拔度五道,
不履三惡,諸天所獲,萬神所敬,
長齋奉戒,自得度世。
而為偈曰:
一切修學人,誓願成真道。
慈悲念戒文,道聲斷煩惱。